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收入分配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2015年的基尼系数为0.462,这是继2008年达到0.491之后的第7年下降,也是2001年以来的最低点。这说明近年来我们的政策,特别是一些民生政策较好地改善了收入分配结果。然而必须看到,当前我国的收入分配总体形势还是较为严峻的。
首先,从收入差距来看,0.462的基尼系数本身就已经明显超过了国际警戒线0.4,是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体现;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2.73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其次,从分配格局来看,2014年我国劳动收入占比只有46%,大大低于发达国家65%左右的水平,劳动者特别是普通劳动者还没有充分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再次,我国还有7000万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11%左右的农村人口还处于贫困状态,实现共同富裕任重道远。最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府职能还处于不断完善和转变的过程中,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长期以来每月只有55元(2014年7月1日之后提高至70元/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足甚至还需要退休职工继续缴纳保险,很难满足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这些结果说明,现有分配制度还没有让全体人民充分体会到“获得感”和“幸福感”,距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公正分配还有相当的距离。为了改善分配结果,需要进一步落实“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公正分配理念,完善现有收入分配制度。
一是持续提高人民收入,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提高人民收入,首先要提高劳动者收入,特别是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使劳动收入的比重稳定在50%以上,做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扩大收入来源,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创业,保护人民一切合法收入;推进农地改革,推广特色农村普惠金融,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保持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避免过度波动,保证人民财富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转变政府宏观经济调控职能,实现充分就业。充分就业应成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首要目标,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的充分就业,要做到新增就业目标与新增就业人数一致起来;进一步治理就业市场环境,杜绝各类就业歧视和不必要的就业门槛,实现平等就业;财政要加大就业扶助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就业补助经费的总量,使扶助经费逐步达到公共财政支出的1%以上;优化就业扶助经费支出结构,提高用于大学生培训、实习和就业的经费比例。
三是提高教育水平,提高人民参与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用于教育的支出比例,为教育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十三五”期间,要有步骤地落实十二年义务教育,降低中西部地区中小学辍学率,整体提升人民受教育水平;大力发展各层次、各类别的职业教育,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普通劳动者技能;促进高校协调发展,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地方高水平大学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地区有序流动。
四是调整再分配结构,加大再分配力度。个人所得税应重点向资本所得倾斜,避免个人所得税变成“工薪税”;完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特别要考虑家庭抚养子女、照料老人、住房和教育等方面成本,进一步提高免征额;完善财产登记制度,加快房产税、遗产税开征进度,避免因财富过度集中而产生过多年轻的“富二代”;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遗产税等再分配税种的收入应主要用于改善最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上。
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社会保障层次。进一步增加公共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划拨部分国有企业权益进入社保基金,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障成本;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逐步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基本需求;增加偏远落后地区医疗机构数量,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不断扩大社会医保报销的种类和比例,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湖南省副主委,湘潭大学副校长)
http://www.rmfz.org.cn/rd/2016-03-14/19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