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湖南、创新型湖南、数字湖南、法治湖南建设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这是因为:
“四个湖南”建设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文化产业具有系统性、科学性、高效性的特点,其强大的生态竞争优势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文化产业在优化我省经济产业结构、财政收入结构、居民消费结构、经济增长结构和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我省提出“四个湖南”建设的大背景下,更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绿色湖南”是提高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湖南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的必由之路。要将“绿化湖南”理念贯穿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努力实现文化产业的绿色发展。“创新型湖南”是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内部结构调整、实现“四化两型”社会的关键。“数字湖南”是提升我省文化产业区域竞争力的强大支撑与杠杆。数字化、信息化是一场新技术革命,能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改革的技术支撑。“法治湖南”是优化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环境的制度保障。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商业利益驱使,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社会文化、社会伦理道德、法律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冲突,造成文化产业市场混乱。法治湖南正是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必要手段。
“四个湖南”建设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一是努力构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绿色环境。要通过绿色湖南建设,展现湖湘文化的精神内涵和高贵品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宣扬正确的价值观念,培育弘扬优秀的生态文明理念,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要把文化产业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发展的重要保障,把自主创新作为中心环节,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构建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推动传统文化产业改造升级。三是提升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数字化水平。国家三网融合战略的启动拓展了我省文化产业的生存方式和发展空间。我省大力实施的信息化、网络宽带化以及应用智能化战略不仅推动了“数字强省”建设,更为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四是构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建立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依法保障、引导、支持有利于转方式、建“两型”的文化产业发展法治环境。
“四个湖南”建设为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