鍏ㄦ枃鎼滅储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湘大 >> 正文
媒体湘大

高等教育提高质量的有力保障——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谈助学贷款(载《中国教育报》)

作者 : 编辑 :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9-06-26 00:00:00 点击量:

●从对高等教育的贡献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的高度统筹考虑,大学生资助政策要有助于扩大高等教育机会,有助于保证高等教育质量,有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或者准就业,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高等教育的公平性。

●将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增加部分更多地通过资助大学生的方式来支付,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基金,按公益基金的模式来运作,由国家进行担保。

2009年5月25日至26日,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合肥联合召开2009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部署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日前,记者就社会广泛关注的助学贷款有关问题,采访了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

记者: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已有十年,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助学贷款的基本思路应该是怎样的?

罗和安:当前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基本理念是“成本分担”,但是,高等教育财政政策和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与基本逻辑不应当局限于“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而应当更多地从对高等教育的贡献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的高度来统筹考虑,贡献与发展取代狭隘的成本分担与学费救济,成为大学生资助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

记者:您认为合理有效的助学贷款政策最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罗和安:一要有助于扩大高等教育机会。有效、科学的大学生资助体系应当有助于刺激和保持高等教育需求。二要有助于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向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减轻受资助大学生的经济压力,以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并接受有质量的高等教育。三要有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或者准就业。四要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高等教育的公平性。五要对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各方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使助学贷款的运作进入一种良性循环。

记者:对此,您有什么具体思路?

罗和安:首先要“以提高质量的方式为高等教育融资”。保证质量的高等教育融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扩大高等教育公共财政直接资助高等教育机构的力度,整体上改善高等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二是扩大大学生资助覆盖面和资助力度,既基本保证有贷款需要的大学生都能够贷款,又保证有贷款需要的大学生实际贷款金额能够满足其高质量地完成高等教育的需要。

其次是建立“基于发展的维度建立大学生资助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大学生资助体系作为促进社会公平的主要途径,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主要内容,资助理念从简单的资助转向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在完善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学费,刺激家庭消费,拉动内需;三是建立良好的还贷模式,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

再其次,形成一个倾向均衡化的受益与支出矩阵,使政府、学校、学生、银行都既有支出,又能受益,并达成平衡。例如,学生的收益是获取需要的学费和生活费用,但必须以履行债务偿还义务为支出。

记者:针对现在一些学校出现的财政紧张、还贷率低等矛盾,您有什么建议?

罗和安:高等学校财政持续紧张会严重影响到高等教育质量,应当通过增加高等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并将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增加部分更多地通过资助大学生的方式来支付,这可以减小大学生教育付费能力的差距。还可以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基金,由政府直接出资,成立相应的贷款基金管理与运行机构,按公益基金的模式来运作,同时由国家进行担保,这对商业银行参与有很大的吸引力。目前我们湘潭大学是由学校担保,所以和商业银行的合作也很好,他们可以不用承担什么风险,但学校的能力毕竟有限。另外,可以优化还贷款的方式,例如延长还贷年限、按收入比例还贷等。

 ■本报记者 易鑫

——载《中国教育报》2009年6月23日第4版

【http://news.jyb.cn/high/gjsd/200906/t20090623_285270.html】

(来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