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历来高度重视产学研结合工作。近年来,学校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128项,开发经费近3000万元;先后申请国家专利197项,实现了科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横向经费与纵向经费的良性互动。产学研合作的不断深化在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领域为地方带来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产学研合作的办学模式为学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创新办学理念,为合作提供源头活水
在为什么要推进产学研合作、如何推进产学研合作问题上,湘潭大学校领导一直站在战略的高度进行思考和谋划。校长罗和安同志不仅非常重视产学研结合工作,在制订政策上给予有力支持,而且自身还主持承担了中石化总公司的多项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在中石化巴陵公司的应用取得了显著效益。
在学校主要领导的重视和倡导下,湘潭大学全校上下形成了共识:推进产学研合作,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落实湖南省“富民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学校作为省部共建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学校进一步转变办学理念、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内在要求。2007年,学校制订了《关于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确定了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9个工作重点,得到了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亲自批示和亲切指导。近两年,学校还与湘潭市人民政府、韶山市人民政府以及江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巴陵公司、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公司等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等方面建立起合作关系。推进产学研合作、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成为湘潭大学全校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兴奋点和着力点。
二、理顺工作机制,为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在如何为产学研合作工作发展服务上,湘潭大学党委、行政经过反复研究,在工作机制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与方法。
1、明确“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思路。学校成立了产学研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对于产学研合作工作,明确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亲自抓,全体校领导齐心抓,有关分管校领导具体抓,中层领导干部具体抓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学校提出,对产学研合作工作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个体行为转变为群体行为;二是由个人行为转化为组织行为;三是由松散行为转变为集聚行为;四是由随机行为转变为制度行为。
2、在制度上鼓励产学研合作。近年来,先后制订或修订了《湘潭大学专利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湘潭大学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湘潭大学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湘潭大学先进科技工作者评审奖励办法》、《湘潭大学博士和博士后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和制度,在职称评聘、科研经费管理、专利成果申报等方面鼓励科研人员开展产学研合作。
3、在经费上支持产学研合作。如在科研经费管理上,改变过去学校对产学研项目经费的提成比例明显高于政府纵向项目比例的现状,并在科研绩效考核中加大、突出了产学研项目的计算权重,有效提高了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此外,为适应企业渴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需求,对于产学研项目成果申报国家专利,学校也给予了大力扶持。学校出台的专利政策中,对于授权的发明专利,除学校承担全部申报费用外,还给予每项专利6000元的奖励,进一步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从而更好地促使科研成果得到应用和转化。
三、探索多种模式,为合作开辟广阔天地
近年来,湘潭大学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文化建设等领域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为产学研合作开辟广阔天地,取得了显著成效。
1、合作建设教学实习基地。湘潭大学在充分利用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与企业、政府合作,加快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实习模式,如参观调查、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阶梯式”的实习方式。机械工程学院、化学学院等学院本科学生针对湖南三一重工、湖南中烟工业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实践确定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在毕业论文中对生产实践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案。改进方案被相关企业采用后,直接提高了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是高校、企业共建实习基地的成功范例。
2、建立校地成果—产业对接机制。湘潭大学利用综合性大学的人才与研发优势服务地方经济,与长株潭城市群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多项合作,合作项目涉及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环境保护、生物工程、信息技术、旅游、公共管理以及应用软科学等多个领域。如商学院的企业管理课题成果应用于株洲车辆厂和湘潭钢铁集团公司的企业改制,对企业模式选择及非主流产业分流,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学校主持的科研课题《县级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研究》成果完成后,湖南省共有长沙、湘潭、株洲、衡阳、郴州、邵阳、娄底等7个地级市政府采用该成果作为其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指导和实际操作指南,推进了地方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事业绩效水平的提升。湘潭大学承担的“湘潭市节能减排科技发展规划研究”项目,在对国内外现有生产工艺和技术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的具体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提出了湘潭市节能减排规划目标和对目标实现有决定性影响的4大循环经济建设项目,10项重大集成应用示范工程,10大关键性和共性攻关技术,30项推广技术,以及与规划实施配套的科技支撑创新平台、组织与政策支撑体系。
3、建立校地科研课题共担机制。具体来说,共同承担科研课题的机制主要包括三种形式:①政府命题,企业赞助,学校研发;②企业命题,政府、学校参与研发,共同筹资;③重大项目(课题)联合攻关。目前,湘潭大学红色旅游研究中心已申请或取得的包括横向课题在内的科研项目有近40项,出版代表性著作近20部,发表代表性论文近100篇。先后为娄底市、湘潭市、岳阳市、怀化市、韶山市、湘乡市研究和制订当地的工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获得了专家和当地政府领导的一致好评,推动了湖南省红色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学校围绕湖南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深入凝练学科方向,努力形成特色和优势,力争在若干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实现与企业科技需求的有效对接,与省内一批企业共建科技合作战略伙伴关系,通过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以及合作进行课题研究的方式,为湖南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作出了积极贡献。
4、建立校地科研成果孵化机制。湘潭大学在湘潭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作为主要发起单位之一创办了湘潭市大学科技园,是湖南省内首家省级大学科技园。近年来,湘潭大学科技园已经成为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汇集、融合的聚焦点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亮点,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学校与湘潭市合作,通过举行“湘潭市中小企业大学行”等活动,向湘潭市近100家中小企业发布专利技术和其他重要应用成果200余项,成效显著。
5、依托重点学科,建设创新平台。湘潭大学依托已有的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及其它产学研基地,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人员共通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学科的交叉与融合,营造了更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氛围。例如,教育部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工程研究中心成功研发出“环境友好生产乙酰甲胺磷”新技术,该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经济指标和环保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先后获得了7项发明专利。目前,生产新工艺分别在省内外3家企业得到应用。近几年,共计新增产值9.18亿元,直接经济效益1.83亿元,出口创汇2080万美元;“高效脱硫除尘”新技术目前已在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得到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如江西有色金属冶炼总厂的环保问题困扰企业10多年,其间经多次治理不合格,已被江西省环保局限期关闭。企业采用湘潭大学技术后顺利实现起死回生,不仅保住了每年1亿多元的产值,还使3千多工人免于下岗失业。
6、积极推行技术入股模式。湘潭大学通过技术入股方式,与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新的产学研联合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较快地促进了企业对技术的应用。以湘潭大学核心技术孵化的比德公司开发出2个国家重点产品:药物中间体和高效阻燃剂,2006年、2007年共产生经济效益1.1亿元,上缴利税710万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己烷富氧氧化”新技术已在中石化巴陵公司实施,可新增年产值人民币4亿多元。“覆镍深冲钢带”作为一种高性能电池外壳材料,该材料的生产技术在国际上曾被日本和德国的2家企业所掌握。湘潭大学“覆镍深冲钢带”成果的问世,很快得到了企业界的高度重视。湖南利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金3000万元,湘潭大学提供技术,共同建成了宽为1米的国际上最宽的“覆镍深冲钢带”生产线,成功实现了该项技术的产业化,打破了日本、德国公司对“覆镍深冲钢带”生产技术的国际垄断。
(责任编辑 薛丽华)
——载教育部网站2008-12-11
【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21/info122896154211982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