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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法史学人的灵气与勇气——记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夏新华教授

作者 : 编辑 :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0-04-15 00:00:00 点击量:

 三月份的一个早晨,空气清新,万物呈现出勃勃生机。来到法学楼,在夏新华教授的办公室里,伴着淡淡的书香,我们侃侃而谈。

“经历了生死之间,对人生的感悟会有不同。我觉得丰富的人生阅历对一个人的成长而言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要吃点苦、受点挫折,这样能够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夏新华在谈到自己江中救人的经历时说。

正是凭着一股吃得苦、霸得蛮的劲头,夏新华执着追求,攻读了史学硕士、法学博士,潜心于教学科研,专心于传道授业,在非洲法研究、中国宪政史和宪政文化研究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他先后获得首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别奖、二等奖,全国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奖项,并入选2009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推陈出新 致力于非洲法研究

1994年,夏新华从吉林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1995年来到我校法律系工作,讲授外国法制史。

在吉大读研的夏新华,学的是中国古代史专业,但对世界史、国际关系特别感兴趣,所以在整个研究生学习的过程中有点不务正业。导师的开明给他营造了宽松的环境。夏新华将大部分课余时间都投入到图书馆,文科教参阅览室的书几乎全部被他浏览了一遍。他还经常去经管学院、法学院听课,选修经济、法律和国际战略等课程。

毕业后,夏新华选择我校开始他的教学生涯。交叉学科的知识储备和方法的运用,使夏新华在教学中得心应手,不时产生出新思维和新亮点。他琢磨着,如何在科研中开出自己的一片领地,发出自己的声音。

在讲授外国法制史的过程中,夏新华发现,当时使用的几种外国法制史教材甚至还没有专门介绍非洲法的章节。而湘潭大学曾有着研究非洲的优良传统,在学界有良好影响。夏新华灵感顿发,萌发了研究非洲法的冲动。

“直觉告诉我,无论是在非洲学界还是在法史学界,非洲法的研究还是一块空白,亟待弥补;湘潭大学非洲研究的传统要光大,何不以此为契机,推陈出新,加强对非洲法律的研究,走特色发展之道。”夏新华谈到自己的“发现”时仍然抑制不住自己的喜悦。

自2006年开始,夏新华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洲法律文化史》、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非洲法律文化研究》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等多项,在《中外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70余篇。2000年,夏新华出版了《非洲法导论》(合著),这是国内第一部非洲法研究专著,填补了我国外国法制史研究领域的空白,他还撰写了目前国内第一本有关非洲国家马拉维的国别志《马拉维》。他出版的独著《非洲法律文化专论》,作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主要结题成果,辑录了他近年来所发表的有关非洲法律文化研究的部分成果,反映了目前国内非洲法研究领域的最新前沿动态。

十年磨一剑。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和关注,我校在非洲法方面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夏新华决心走得更远、更扎实,将非洲法研究朝理论化、体系化发展,努力创建“非洲法学”。

              敢为人先  勇于探索中国宪政源流

法治与宪政,是中国人一百年多来苦苦追求的强国理想,更是法律学人魂牵梦萦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

从近代宪政实践到当代宪政建设,从域外宪政文化到中国宪政实践,如何以史为鉴,体现历史研究的现实价值,为今日中国之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与启迪呢?夏新华思考着、琢磨着,心中涌起阵阵波澜。

打开历史的画卷,近代中国宪政的风风雨雨历历在目。近代中国的法治与宪政实践,一波三折,让人感叹、震撼。

在感叹和震撼之余,夏新华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动力,决心对近代中国的宪法、宪政史料从源流上作一番梳理。于是,便有了他历时近三年,以史料为主,兼顾论述、诠释的著作《近代中国宪政历程:立宪史料荟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版,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系列)。该书在06、07年CSSCI被引文献中,被引用13次,成为许多青年学者和博士研究生研究近代中国宪政史的重要参考书籍。

“史料的搜集、编辑、勘校和诠释,是一项最严肃而又最容易‘惹麻烦’的工作,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点后怕。”作为夏新华的第一个硕士研究生,刘鄂回忆起当年和老师一起整理材料时如是说道。

2002年12月31日,在国家图书馆文津楼,夏新华和他的研究队伍在“饥寒交迫”中,按照管理员的要求,坚持抄写了“河南省宪法”的部分章节后,手指已不听使唤,最后不得不以每页十元的昂贵价格复制了余下部分。2003年元旦,他们上午第一个赶到国家图书馆特藏部,在发现材料的惊喜之余,以每页六元的不菲价格复制了近二百张,最后只留下一元钱坐公车才回到人民大学。

“研读史料需要有‘甘为人后’和‘敢为人先’的勇气,作为法史学人,更需要有‘舍我其谁’的历史使命感!”夏新华在该书前言中记录了整理史料的艰辛,并写下他追求法治宪政的决心。

在研读民国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夏新华有了更深厚的学术积累,视野更宽阔了。对域外法律文化对中国的影响,在中国的移植,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他出版的著作《法治:实践与超越》,博稽中外,参考古今,旨在通过对外域法律文化和法治实践的阐述,进而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寻求可资借鉴的法治模式和法治路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秋华教授为该书作序,评价该书“就是他凝聚心智、破费思考、厚积薄发的一部很有见地的学术作品。”该书曾获首届中国法律文化优秀成果二等奖、省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时代呼唤宪政。为中国宪政建设贡献心智,在夏新华看来,是一个中国人尤其是一个法律学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甘为人梯  善于传道授业

“传道是第一位的,‘道’不仅是专业知识,还应该包括做学问的方法、思维方式、处事风格以及做人的道理等等,很自豪自己能成为学生培养科学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引导者。” 夏新华身体微微向前倾,脸上露出激动的表情。

夏新华先后为本科生讲授《外国法制史》等四门课程,给法律史学等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讲授《外国法律史研究》等六门学位课和方向选修课。

夏新华很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在课堂上经常运用讨论式教学,尤其注意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前沿信息融入课堂。夏新华认为,在本科生的课堂需要用自己的创造力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在硕士、博士生的课堂要求自己有深厚的知识底蕴才足以与之谈古论今、纵横捭阖。

“课堂上的夏老师能不时给人惊喜和震撼,旁征博引是他的拿手绝活。”谭钟毓是夏新华的2008级博士生,在融洽的课堂氛围中,她感觉自己“思维渐渐活跃”。

贺鉴是夏新华的第一个博士生,在他眼里,夏新华是有名的“狂人”。有一次,夏新华早早来到办公室,一直到下午6点还没出门。一楼的保安肖师傅一直没见他出来便来到他办公室敲门,原来,夏新华一直待在房间里写材料,忘记了时间。还有一次选报课题,夏新华亲自将课题材料修改了11遍。他时刻要求自己“能操控的事情要尽力做到完美”。

“志当存高远,在急功近利的时代虽无法独善其身,但也要尽可能的踏实沉稳,书到用时方恨少,要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要有竞争意识和平和的心态,要有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素质。”夏新华一直这样教导学生。

 “夏老师的做人、做学问给了我很深的触动。他积极的人生态度,在教学上的激情和科研中独有的学术理念与学术追求是我事业的标杆。”贺鉴对自己与夏老师共事的经历有着深深的感触。

凭着对学生的负责,夏新华在教学上投入激情,取得了硕果。1999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2001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2004年晋升为教授,2005年被评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2006年遴选为法律史学博士学位点博士生导师、外国法律史研究方向学科带头人,并获得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 2009年,夏新华获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省高等学校第九届“中南杯”多媒体教育软件大赛三等奖等奖项。他先后指导培养了 48 位硕士、4位博士研究生。其中, 2人获研究生校长奖优秀奖、省优秀硕士论文奖。

《离骚》有言,“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在非洲法学研究领域,他以充满灵气的眼光,开辟了属于自己的科研领地;在法治建设的征程中,夏新华全心投入,希望贡献自己的全部才智。他以一位法史学人的灵气与勇气,为自己的追求上下求索着……

                           (《湘潭大学报》记者 刘建湘 学生记者 刘淑娇 祝艳华)

(来源:湘潭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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