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早晨6:40,校学生护校队成员照常在二田进行晨练。6:50左右,负责看管物品的队员在门口不远处发现了一可疑男子,该男子四处张望后,随手从地上拿起一个书包,并朝泉山跑去。发现情况不妙后,这名队员将情况告诉了另一名护校队队员,他们立即叫上两名护校队成员,四人一起朝泉山追去。在泉山上,他们将小偷抓获。在送往校保卫处的途中,小偷跳下了一个5米多高的土坡,但在南苑,他们四人再次将小偷成功抓获。
面对校园偷窃现象,作为大学生,我们究竟何为?
《论语•为政》有云:“见义不为,无勇也。”面对偷窃时,勇敢地站出来,是见义勇为的表现,是匡扶社会正义,光大社会道德,弘扬奉献精神,传承民族美德的体现。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见义勇为的精神更是不可缺席。
然而,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我们身边也存在不少袖手旁观者。这个群体里面,很多人又属于典型的“两怕”者:一怕行为不能被肯定;二怕代价无法承受。所以,很多人产生了一种矛盾心理,想站出来见义勇为内心却又有所顾忌。当一种行为的结果无法与其道义的高蹈相称,很多人就不得不问:到底是行为出了问题,还是理想出了问题?
我们读着欧阳海、赖宁的故事长大,从来都不缺乏见义勇为,援引先例,有时候并不能为现实的困境找到合理的突破口。现实生活中,“千人围观”、“英雄流血又流泪”,我们眼前常常出现这样冷漠而残忍的事实。武大学子戚某在阅马场附近街头见义勇为,制止两小偷行窃时被小偷殴打,幸亏一名7旬老爷爷一声断喝吓跑两小偷。戚某被打得遍体鳞伤,路人的麻木不仁,使其心灵受到很深的伤害。
有些人总算还能为自己的袖手旁观找到各种推脱的理由,并且这种理由多少可以让人信服,因为在事情发生时,他们的灵魂是在场的,只是现实的残酷让他们退却了。我们身边,还存在这样一些人,当卑鄙的行为发生时,他们选择了继续走自己的路或者是一个自然的转身。由于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们内心“波澜不惊”,不会去思考,更不会对自己的内心进行拷问。这部分人持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为他们的灵魂选择了麻木与孤独。
应该说,见义勇为不仅是高尚道德的内在要求,更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面对偷窃等卑鄙行为,如果作为旁观者的公民不进行有效地抵制和反抗,一定程度上是对侵犯者的纵容,这一状况的蔓延将恶化社会的总体生存与生活环境,降低个人的安全感,甚至可能使包括旁观者在内的人变成受害者。如此这般,本来意在保护自身生命与财产的行为——“见义不勇为”,也就走向了它的反面,变成了一种威胁到自身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
当然,在与坏人作斗争时,我们不仅要斗勇,更要斗智,选择合理的斗争手段。我们当然不希望看到见义勇为成为一种悲壮,在这样的突发事件中,若想处乱不惊,有勇有谋,我们在平时不仅要学会一些与歹徒做斗争最基本的技巧,更要求我们有一颗沉着的心。
当偷窃事件发生时,我们“长一智何必非吃一堑不可”呢?很多人在丢失东西后,会假设很多“如果”:“如果我当时把钱包放在裤袋里,而不是放在衣袋里就不会被偷了”。诸如此类的“如果”太多了,但现实没有“如果”,过多地去思考“如果”,只会将自己引入更深的悔恨与自责。
一件事情发生的必然是各种偶然作用的最终结果。就像自己所说的“如果”一样,很多不幸只要自己稍加细心就能避免。平时生活的邋遢、粗心以及缺乏一些最基本的社会生活常识,让种种不幸降临到你的头上。为什么偏偏是你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可以在自己的反思与他人的告诫中得到。
当我们对小偷谩骂不止时,是否该停下脚步,省察一下自己的人生呢?
(《湘潭大学报》学生记者 贺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