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至23日,“第四届地方立法理论研讨会暨湖南省立法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湘潭举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维杰,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吴秋菊,省社科联副主席胡卫箭,副校长刘长青、廖永安,省立法研究会会长王汉连等出席会议。省各级人大、省各地方法制办、法律实务部门、高等院校的近300位专家学者参会。
本次研讨会以“新时期地方立法的经验与挑战”为主题,就“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立法质量”“人大主导、党的领导和县级人大参与立法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立法理论与实践”四个主题进行研讨。
本次年会对年度论文进行了评选,评选出一等奖4篇、二等奖9篇、三等奖17篇,优秀组织奖4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作了“物权法”的精彩专题讲座;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欧爱民作了题为《“党的领导”法治化的复合模式及其实施路径》的报告。
周农表示,立法理论研究要按照新时代地方立法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及时研究立法工作中的新情况,为实现法治湖南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争取把地方立法研究工作推上新征程,取得重大突破。
本次会议由湖南省立法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
(谭达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