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他从湘大毕业;25年后,他又回到母校,只是这次是走向天堂。11月2日上午9时,87级校友刘立忠烈士遗体送别仪式在体育馆举行。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罗建军,湘潭市领导陈三新、胡伟林、周放良、李江南、廖国锋、陈忠红、孔雪兴、戴德清,校党委书记章兢、副书记周益春、副校长刘建平,以及刘立忠家属代表及生前友好、民警、群众、师生等3000多人前来送别。
体育馆内,青幛低垂,哀乐低回。刘立忠身上覆盖着鲜红的党旗,安卧在鲜花翠柏中。“驾鹤太匆忙,警界同悲,铁血丹心担道义;人生何壮烈,苍天垂泪,披肝沥胆写春秋”、“顶天立地,铁骨铮铮真汉子;披肝沥胆,忠心耿耿好儿郎。”、“刘立忠校友,湘潭大学师生永远怀念您!”……一幅幅挽联、一朵朵白花寄托着人们对英雄的哀悼与敬意。
“在25年的从警生涯中,无论战斗在哪个岗位,他不忘初心,始终如一,兢兢业业,忠于党,忠于人民,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使命,肩负起守护平安、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告别仪式上,湘潭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戴德清介绍了刘立忠烈士生平事迹。周符波宣读公安部政治部唁电,罗建军宣读省政府评定刘立忠为烈士的批复。
“全场人员三鞠躬,向刘立忠同志告别。”在哀乐低徊中,黄关春等眼中含泪,手捧菊花,一步步走向玻璃棺,向刘立忠表达崇高敬意和沉痛哀悼。人们依次向烈士鞠躬,敬献鲜花。
刘立忠生前是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长城派出所副科级侦查员、二级警督。今年10月26日,在处警过程中,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刘立忠与持刀犯罪嫌疑人殊死搏斗,被嫌犯连捅多刀,身负重伤,经全力抢救无效牺牲,年仅47岁。
刘立忠牺牲后,公安部政治部发来唁电,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李伟,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微微,副省长、公安厅长黄关春等先后作出批示。10月28日,湘潭市委追认刘立忠为“湘潭市优秀共产党员”。10月30日,省政府批准刘立忠为烈士。我校向长城派出所发唁电慰问,章兢、周益春等专程看望慰问了刘立忠的家人。
刘立忠1967年7月出生,湖南韶山人,1987年至1990年就读于我校成教部法律系(函授)。1990年12月,在市劳改大队参加工作,先后为大队干部、办事员、科员。1994年至2002年为监狱政科科员。2002年11月至今,在雨湖分局羊牯塘派出所、长城派出所,先后担任过社区民警和巡防民警,为我校师生服务13年。
“我们在一起工作过,曾经是战友。他的家庭很普通,人也很实在,一直在默默付出。”保卫处郭凤安饱含热泪说,“刘立忠为了人民利益,不顾个人安危,是好样的。今天只想送他最后一程。”
告别仪式后,灵车缓缓从体育馆内驶出,朝着湘潭市殡仪馆方向开去。沿途路上,前来送别的群众队伍延绵近千米,他们胸戴白花,拉着挽联,挥泪送别刘立忠烈士。
(《湘潭大学报》记者 张灿强 学生记者 曾路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