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吸纳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激发博士研究生科研热情,并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在推动自主创新、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学校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待遇,助研奖学金提高至2400元/月,加之校内的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得到了充分保障。如果博士研究生科研成绩突出,还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湘潭大学校长奖、芙蓉学子.榜样力量、芙蓉王助学金、宝钢奖学金、金桂奖学金等其他竞争性奖助学金。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校对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力度位居全省乃至全国高校前列。
自2008年以来,在深入实施“人才强国”和“自主创新”战略,实现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引下,我校围绕“实现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协调与统一”的中心任务,全面推行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此次改革很大幅度上提高了资助力度,既为教师从事科学研究提供了有利支撑条件,同时也为博士研究生潜心投入科研创造了积极有利的保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