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011年度十大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揭晓,我校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以第三名的好成绩,获得“2011年度十大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荣誉称号。这是我校法学院师生第三次获此殊荣。此前,倪洪涛、欧爱民两位教授分获2009年、2010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称号。
我校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成立于1999年12月,中心成员由法学院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成,并聘请法学院部分法学专家、教授为中心顾问。中心以“培养地方法律人才,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为宗旨,为那些因为经济困难或其他方面原因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作为湖南省首家高校法律救助机构,我校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依托法学院的强大师资,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优势,关注弱势群体,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迄今为止,中心受案1400余起,代理诉讼数十起,直接受益群众近万人。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全国高校优秀社团”、“全国法学类社团特别奖”、“全国高校百强社团”、“全国高校十佳社团”等称号。
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为周边群众服好务,中心还通过各种途径积极搭建服务平台。该中心先后与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维权中心、老年科协密切合作,为老年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为女职工维权工作做出了不懈努力。此外,中心每年都举办案例讨论会以及法庭辩论赛等学术性科研活动,力求让本科学生结合理论学习,将司法实践带入课堂。该中心还采取多种方式在校内外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12.4普法宣传”、“大学生暑期三下乡”送法下乡等活动已成为该中心的品牌,在校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
(《湘潭大学报》记者 蒋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