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31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2011年7月,我校成立了以校长罗和安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全校清产核资大会,分管副校长周益春作全面部署,于下半年在学校全面铺开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大会召开后,各单位迅速成立了相应的学院(处/室)清查工作小组,利用暑假假期对本单位管理的资产进行了彻底的清查,摸清了家底,于7月底按期完成了单位自查并上报了清查数据。8月-11月,各单位在暑假资产清理的基础上继续清理规范,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本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对不相符的情况进行责任区分,且说明不符原因。12月,资产管理处、监察处、审计处抽调人员组成三个资产稽查小组,分别对校属50个单位进行了全面资产稽查。在资产稽查中,各小组工作人员与各单位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一起探讨和解决当前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学院、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及人员安排,针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及财务管理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逐步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通过此次全校性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充分认识到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做好资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积极推进了资产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资产管理处还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学校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全校资产的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全程监管和联合监管,不断提升学校资产管理的效益和水平,促进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迈入一个新的台阶。
(资产管理处 刘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