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我校2008-200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圆满完成,经评审推荐,我校6632名学生(含兴湘学院)获得国家奖、助学金1633.6万元,其中陈仕琼等62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奖励8000元;周云风等900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奖励5000元;5670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每人3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1000元。
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同时,优化教育结构,从2007年秋季开学,国家实施了含金量高,覆盖面广,资助强度大,帮困奖优并举的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的通知》要求及我校国家奖、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学院民主评议,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公示,圆满完成了评审推荐工作。
(赵 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