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刘晓梅在接过“党员示范岗”标牌时激动地说。这是6月25日下午,机关党委在办公楼B-311会议室召开庆祝建党88周年座谈会暨党员示范岗授牌仪式上感人的一幕。校党委委员、正校级督导员黄建新为45名“党员示范岗”对象一一授牌。
座谈会上,“党员示范岗”对象刘晓梅、赵婵、杨澜分别畅谈了自己对“党员示范岗”认识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并表示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榜样作用和带头作用,增强责任心、完美心和惭愧心,有岗、有责、有位、有为,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为建设高水平全国重点大学贡献自己的力量。
黄建新在座谈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史进行了回顾。他认为,“党员示范岗”的建立是庆祝建党88周年的良好载体,“45个示范岗,就是45个火炬,不仅要把机关照亮,也要把全校照亮”。黄建新提出了两点希望与要求:一是示范作用发挥好,提高认识是前提;二是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持久才有生命力。通过“党员示范岗”的设立营造“人人向上,个个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据机关党委负责人介绍,在机关党员中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旨在通过对党员示范岗的设立、考核、表彰,在机关党员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促进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
“党员示范岗”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实行动态管理。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党员示范岗”内党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挂牌:一是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校纪校规的人和事;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湘潭大学报》记者 蒋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