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行政于2006年12月29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校纪委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事情来抓,分两次对此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部门对落实《意见》给予了重视,有步骤、有计划的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推动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反腐倡廉合力进一步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委办、校长办加强了综合协调,通过对重要任务的工作分解和对任务的督查,明确了责任,抓好了工作落实,保证了政令畅通。二是组织部门加强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继续加大公开竞聘上岗选拔干部的力度,建立和完善竞聘评委库的抽取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民主测评制度、考察谈话制度、党委会决定干部票决制度和任前谈话制度,继续发挥纪检、组织、人事例会制度作用,及时研究和解决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审计部门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强化了审计结果的应用,加强了与纪检监察沟通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处;加强了效能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四是教务部门加强了对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处理力度,加强了对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五是资产管理部门建立了办事承诺制,财务部门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力度;社科处、科技处等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办事公开,减少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工作的可预见性和前瞻性。六是各教学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的管理规范,院务公开效果有明显进步。比如,商学院建立了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建立报帐“台帐”制度,杜绝小金库;大学英语部在所在单位网页开辟“党风廉政”专栏。
(蔡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