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校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在青年学生、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培养、入口、管理、出口关,确保党员质量,构建了党员发展工作的新格局。
我校各级党组织非常重视在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2004年,学校确定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从新生抓起,主动工作,加大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力度,提高发展工作质量,通过三年努力,使全校学生党员比例达到11%,形成“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新格局。
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我校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教育机制,凝聚各方力量,构建全方位的培养网络和培养体系。校党委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中的拟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切实增强培养教育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注意从早入手,加强正面引导,从新生抓起,特别注意了高中阶段已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大学新生,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早发展”的做法,坚持高年级党员到低年级任辅导员制度和培养联系人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积极主动、耐心教育、热情引导,为在低年级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创造良好的条件。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时严把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关,严格发展党员的审批关,依据党章规定,坚持按党员发展程序办事,严把预备党员转正关。
针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党员发展工作,我校确定了“积极引导,立足培养,确保质量,重点推进”总的思路。具体目标是:做到基本稳定一支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通过三年努力,力争达到有硕士以上学位青年教师的党员比例占60%,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党员比例占70%。同时,努力提高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中党员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能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的高素质党员队伍,为实现我校新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我校采取了六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在高知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责任制。要求各级党组织制定培养发展高知识人员入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而且党员比例低于学校规定比例的党支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整改。二是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以政治坚定、技术优良为培养目标,加强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健全和完善干部任用、学科带头人选拔、骨干教师培养、出国进修、职称评定、评优评奖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把思想政治素质的要求作为首要条件,不断增强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要求入党的热情。三是建立校、院、教研室三级对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培养联系和定期谈话制度,加强在思想上的引导。四是对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严格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对他们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与引导,真正解决他们在思想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惑。五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学校党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各二级党组织认真选任一批优秀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并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六是确保新党员质量。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党员标准,重点了解发展对象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工作实际以及教书育人等情况,既克服在发展中的“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又不降低标准,放松要求;既要有紧迫感,又不能片面追求数量。目前,我校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党员有866 名,占教师党员的75%。
我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立足学校实际,坚持“育人为本”,迈出了积极的步伐,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形成了新的格局,为推进高水平重点大学建设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湘潭大学报》记者 蒋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