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第七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暨湖南省法学会社会信用体系法治保障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我校举办。论坛主题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研究”。全国政法系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期刊报社等领域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围绕我国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中面临的困境进行研讨,汇聚众智,助力信用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

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大检察官、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陈国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甘藏春,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潘碧灵,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我校特聘教授谢勇,湖南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廖永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周卫军,我校副校长喻祖国,香港太平绅士、香港教育大学应用政策研究及教育未来学院联席副院长、我校特聘教授顾敏康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法学部部长李仕春主持。

喻祖国在致辞中表示,在我校复校50周年之际,以“信用法治”为主题举办此次论坛,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保障,展现了学校对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刻关注。希望与会专家学者以本次论坛为纽带,激发创新思维,推动信用法治研究深入发展,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周卫军介绍了在信用监管实务中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的经验。他强调,中国特色信用制度比西方更具先进性与时代性。但同时应注意通过信用修复保障公民权利,稳步推进信用服务业模式,发挥共治共享治理优势,促进高质量发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潘碧灵表示,湖南省政协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度关注,积极践行政策建议与监督职能,大力发挥宣传和引导作用,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着力点。

甘藏春梳理了近年来我国信用法治的立法实践。他认为,信用法治要高度重视实践经验总结,信用法治建设要聚焦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法治方式要与中国治理体系相协调,信用法律责任设计要发挥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作用,回归市场经济发展必要的限度,保障信用法治与市场步伐同步。

胡云腾指出,信用建设不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支撑。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司法“四示明”原则,在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方面付出了不懈努力,不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水平,推动司法公正。

陈国庆指出,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必定是法治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也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论坛设置了6场主旨演讲、2个分论坛以及1个青年论坛。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作为重要改革举措,这不仅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社会诚信、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必须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论坛还举行了主题征文颁奖仪式,共评选出获奖论文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8篇、优秀奖36篇。与会领导、嘉宾为获奖作者伏创宇、陶逸濛等人颁发了奖项。
本次论坛由我校主办,我校法学学部、湖南省法学会社会信用体系法治保障研究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