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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罗和安代表:统筹公平化解地方高校债务

作者 : 编辑 :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0-03-07 00:00:00 点击量:

 近年来,我国地方高校债务规模日趋扩大,地方高校潜在的债务风险也随之加大,已经成为制约高校特别是地方高校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化解高校负债已迫在眉睫。如何化解地方高校的债务,更好地促进地方高校的可持续发展,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建议,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采取中央财政支付转移等手段统筹公平化解地方高校债务。

罗和安认为,负债运行的地方高校为国家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作出了突出贡献。地方高校承担了国家高等教育扩招的主要任务,是大众化教育的中坚力量;地方高校扎根地方,服务地方,已经成为区域性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地方高校特别是中西部高校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罗和安认真深入分析了地方高校债务规模日趋扩大的原因。罗和安认为,地方高校与部属高校相比,在投入上差距巨大。这体现在预算内教育经费占其教育总经费的比例,同时,还体现在生均经费这一指标上。我国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生均经费存在着显著差异,部属高校经费基数较大且基本上保持着正比例增长,而地方高校经费基数本身就偏少且增长幅度极小,部分年度甚至为负增长。

“高校的资金链本来就极为脆弱,一旦资金链中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往往就会导致日常运转难以维持。”在谈及负债问题给高校带来的影响时,罗和安认为,巨额的贷款负债已成为地方高校沉重的负担,同时也给高校带来了一系列的隐患。罗和安认为,负债压力严重影响了学校的信用和信誉,而高额利息支付又增加了财务成本,高校负债总额过大超出了其经济承受的最大能力,使得学校年资金使用成本急骤增加。

如何统筹公平化解地方高校的负债?罗和安提出建议:一是立即启动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出台系统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尽快解决高校负债问题。二是统筹公平对待地方高校与部属高校的债务化解工作,建议政府在债务化解方面,依照教育公平原则,将地方高校与部属高校同等对待。三是建议参照国家化解农村“普九”债务那样,国家安排 1/3资金、省政府安排 1/3 资金、高校自身承担 1/3资金共同化解债务。同时,结合各省市区财政统筹能力的巨大差异,采取中央财政支付转移手段,对中西部财政统筹能力较弱的省区,加大高等教育拨款力度,缓解地方财政和高校财务的压力。四是建议由政府协调将一部分短期的银行商业贷款转变为政策性银行的长期贷款,延缓高校还款周期与压力。(通讯员蒋海文)

                   ——载红网2010-03-05

http://edu.rednet.cn/News/?8-1202054-0-0-0-0-0-0-a-.htm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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