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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风范:理论与实际有效融合的法学课堂——记法学院谭桂珍老师的实践性教学

作者 : 编辑 :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5-06-14 00:00:00 点击量:

新闻特写:

把辩论引进课堂

● 《湘潭大学报》学生记者 周洁

为了聆听谭老师的《婚姻法》课,我提前二十分钟到教室的时候,已经有学生坐在里边了,旁边课桌上间隔放着几本用来占位置的书。陆续赶来的同学都挤着在前排坐下了,有的一排椅子上竟挤了七八个人。刚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谭桂珍老师就进来了,举止优雅而面带笑容,忙碌地准备着上课所需要的课件。

今天上课的形式是个小型的辩论赛,讨论的内容是关于“强制婚检该不该被取消”的问题,正方和反方的同学分别坐在教室的左右两边。主持人刚宣布比赛开始,正方就有一个女生站起来陈述观点了:“我方认为强制婚检应该被取消。自愿婚检体现了以人为本,保证了公民的隐私权,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体现。媒体调查显示,70%的受调查者对取消强制婚检表示赞成,超过80%的受调查者表示会主动去婚检。可见对婚检,人们反对的是”强制“,而不是婚检本身。”陈词有理有据,铿锵有力,话音未落,反方一个男生就迫不及待地站起来进行反驳:“我方认为强制婚检不应该被取消。自愿婚检导致许多传播性疾病漏检,造成出生缺陷儿增多,国民素质下降。在尚未形成婚检意识的现阶段,强制婚检是一项有利的措施。”开始了辩论赛的第一次短兵相接。

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发言的人逐渐踊跃起来,辩论赛也逐渐由论转为了辩:“政府不再把婚检作为行政手段来要求,原因有两个,一是以往许多地区婚检流于形式,不仅起不到检查疾病的目的,还给人民群众增加了许多负担;二是出于尊重人的自由选择权利的考虑”,话没说完反方就马上有人站起来反驳道:“但是婚检流于形式可以加强管理;收费不合理,可以请物价部门对婚检所有收费重新核算,制定出一个最合适的收费标准。人与社会之间,不能片面的强调人的自由,而忽视了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啊。” 经常会有四五个同学同时站起来,后来有个同学实在忍不住了,说自己已经站起过四五次了,一直没机会发言,这次一定要说两句。相比之下,有些同学却非常冷静,风度翩翩,说话有条不紊,说到兴处还加以手势。

同学们你来我往,各陈己见,妙语连珠。论辩既有深厚的理论依据,又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辩手慷慨激昂的发言和机智灵敏的反驳引来了阵阵热烈的掌声,使得辩论赛高潮迭起,精彩不断。谭老师静静地坐在教室中间,一手托着腮,一手拿着笔,全神贯注地聆听着每一个学生的发言。只见她时而沉思,时而微笑,时而拿笔在纸上记录着什么,遇到精彩的发言还带头鼓起了掌。

教室里,同学们似乎全然忘记了时间的流逝,还在激情澎湃地据理力争着。谭老师不得不打断了辩论,对比赛做了小结,语重心长而又不乏几分份量:辩论赛前期有些跑题,没有找准切入点;有些同学提问方式欠妥,要注意内敛;有些同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紧张,要坦然自若。女生准备资料非常充分,男生辩论时更显风度和气势,希望以后男女生能加强交流,取长补短。

下课了,同学们好象都还意犹未尽,边走边讨论着辩论的内容或自己的体会:“你的那些资料挺新的,在哪儿查到的啊?”,“原来我这个知识点不是很理解,听他分三点分析了一下,好象明白一些了。”……

一抹阳光洒在他们的身上,温暖的。

学生感言:

我们看到了一种生命力

● 《湘潭大学报》学生记者 董萍萍

听谭老师讲课之前,记者还一直担心非法学专业的我们不能全神贯注于课堂内容。可是当谭老师微笑着走向讲台,声情并茂地讲授法律知识的时候,我们被她深深地吸引了。为深入了解,记者同法学系的部分学生进行了交流。

郭慧(2003级法学2班):谭老师讲课从不照本宣科,她教授的内容往往是高于课本的。同时谭老师非常注重联系实际,她经常选取一些典型案例,然后引导我们运用所学的理论进行分析,从而使我们更透彻地理解这些理论知识。

周伟(2003级法学2班):上次课堂辩论赛选题的时候,我提出了对辩题的质疑,谭老师微笑着听我讲完,又耐心地给我解疑。辩论过程中,她丝毫没有打断同学们的发言,那完全是一种高度自由和民主的气氛。点评的时候,谭老师也不做关于实体对与错的评价,只是在程序上提一些意见,然后让我们自己去体会,去思索,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不仅加深了我们对理论知识的了解,也增强了我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殷紫佳(2003级法学2班):谭老师很尊重学生,也非常重视与学生的交流。有些老师喜欢高声地喊,试图强调他的观点,但结果往往造成学生的抵触心理。谭老师上课时总是娓娓而谈,语气平和,她从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学生,而是把他们总是看作与自己平等的个体,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于是她的课妙趣丛生,又极具说服力。

陈健(2003级法学2班):在谭老师的课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生命力。她的课现实性很强,她会将她曾涉及的一些实务问题带入课堂,同时又十分注意分析的方法。比如对于一个案例,她会特别强调法官与学者对此案例看法的不同。更重要的是,她将案例引入课堂也不仅仅用于辅助教学,她还会将案例切入我们自身,然后让我们以法官的角度去权衡法理和道德,去审判案件,从而带给我们许多人生的启示。

教学体悟:

加强教学中的互动

● 谭桂珍

教师的教学责任是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提高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帮助学生理解所学的专业以及将要从事的职业。有限的教学时间要达成良好的教学效果,需要提高教学效率。我认为平等对待学生,鼓励学生参与教学过程,与学生保持交流,让他们分享良好的教学效果,从而提高对课程和专业的学习兴趣。

教学理念的实现,教学目标的达成,需要教授对象的接受。教师应当根据授课对象和课程的特点探求教学方法。我所教授的民法学和婚姻法学课程属于专业课范畴,其理论性和操作性都很强,通过学习,要求学生达成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能熟练处理相关法律实务的目标。教师要用通俗的语言讲解生疏晦涩的概念和规则,同时,为了加强学生对实务的认知,我注意到了教学实践环节的加强,课堂案例讨论,自由辩论赛,社会调研以及普法宣传是我们经常采用的方式。

社团活动与课堂教学互动,一直是我尝试研究的课题。大学生不仅希望从书本、老师、课堂获取知识,更渴求了解社会,从社会获得知识,以便尽快地适应社会。因此,我尝试将课堂教学延伸至社团活动并取得了初步的效果。比如,“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是一个给社会贫困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社团,中心成员都是学生,他们分别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代写法律文书、组织或参与调解、代理民事诉讼等。我们还不定期地将中心授理的典型疑难案件引入课堂讨论,让更多的同学参与。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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